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体“撑腰”

发布时间: 2011-5-12 16:39:48 |来源:鞍山日报|专栏:信用动态

老刘等52位保洁工分别来自广西、四川及我省各地,受聘深圳某保洁公司,为鞍山某大型超市提供保洁服务,但深圳保洁公司的负责人却私扣保洁员工资潜逃,不知去向,52名保洁工工资没有着落。9日,记者获悉,经鞍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帮忙,52名保洁员4万余元工资款已经讨回。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称,农民工工资纠纷往往涉及面广、人数多、数额大,大多是集体讨薪,又缺乏证据材料,没有合同,没有欠条,没有欠资证明或工作量清单。为此,法律援助中心经常帮助农民工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同时注意与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联系,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以便最大限度在短时间内帮助农民工解决问题。2010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85件,索回农民工工资及工亡赔偿近800余万元。

  为方便受援人,去年,鞍山法律援助中心200平方米的接待大厅正式启用。大厅设有接待区、等候区和私密室等不同功能的区域,为残疾人修建了特殊通道。中心实行值班律师挂牌服务,当值律师的彩色照片挂在接待大厅,便于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同时在全省率先配备16名专职律师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9日上午,一年轻妇女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楼接待大厅。她自称姓刘,家住辽阳,一年前随丈夫来鞍打工,今年3月份,她的丈夫在鞍山某工地施工时右手受伤,造成其6级伤残,可是,包工头只支付了她丈夫的医疗费后就置之不理了。工作人员确认刘女士手中的相关证件齐全后,马上为她办理了相关手续,法援律师于当天启动了援助程序。

  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又提出放宽对求助者经济困难程度的掌握标准,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争取使更多的城乡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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