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奖惩机制 辽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

发布时间: 2010-5-13 8:30:05 |来源:信用辽宁|专栏:信用动态

 
12月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将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到2012年全社会基本形成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初步建立与经济生活各环节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大幅下降,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逐步将辽宁建设成为全国诚信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着力建设政府信用、金融信用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保障经济和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11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用辽宁”建设工作。
“‘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全省社会、经济、文化、教育、金融和司法等各个方面和领域。”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副主任胡建阳告诉记者。
当前,“信用辽宁”建设着力以政府信用、金融信用、司法环境建设为重点,采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基本模式。据介绍,近期省有关部门将开展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和债务清理工作,从政府不良贷款清理工作着手,摸清底数再研究偿还办法。
“要想建立真正的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实现金融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整合。近期,将和银行系统沟通,研究信用信息共享问题,力争2010年有所突破。”胡建阳主任说。
建立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到明年末,我省将基本建成全省14个市、全面覆盖省内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征集发布查询系统。
目前,“信用辽宁”公益网站已经开通,经省工商部门注册的我省40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已经可以免费查询。明年年底前《辽宁省行政机关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出台后,重点人群信用信息也将可以通过该网站实时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信用信息涉及部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用辽宁”网站提供的信息需要合法授权才能全面公开查询。
为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惩戒机制,使守信的政府、企业和个人得到鼓励和奖励,失信的得到制约和惩罚。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建立与经济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失信行为要给予信息披露、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
建成全国诚信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信用辽宁 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逐步将辽宁建设成为全国诚信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胡建阳主任说。
《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12年全社会基本形成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知信守信观念得到加强,初步建立与经济生活各环节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大幅下降,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14年全省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不良资产所占比重下降,中小企业、县域经济融资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